1)第1664章 它象征着凡尔登城已经投降_留里克的崛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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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漆黑的木屋里,几个倒霉的男人暂被关在这里。

  主教海尔杜因估计到自己会遭遇野蛮待遇,不曾想那些罗斯人,一边以拉丁语与自己交谈,突然又凶相毕露。

  「真是可恶,就算是阿提拉也对教宗是礼遇的。我!为什么!?」

  海尔杜因很后悔自己听信了来自北方圣人的描述。

  各地主教对罗斯人有不同程度的描述,绝大多数主教都是谩骂之声,就只有北方大主教埃斯基尔有一些溢美之词。

  绝境中的凡尔登需要希望,海尔杜因恨不得自抽几个嘴巴,自己失了智,居然信了埃斯基尔的信件描述。

  可他也无法自抽,现在嘴巴被麻绳捆住,手脚被绑得很紧。

  夜幕降临,户外的罗斯人营地非常嘈杂,仔细闻闻,居然有烤肉的香气钻进房屋。

  「不是吧!这群魔鬼就是这样对待那些死者的?真是疯了!」一个恐怖的念头浮上心头。

  他就是不懂,一群杀戮无度的野蛮人,有什么资格懂得神圣的拉丁语。野蛮人也不信仰天主,他们是北方怪物的信徒,凭什么会说拉丁语?

  海尔杜因陷入深深的精神混乱,再加上很饿,现在的情况更糟糕了。

  户外实在是另一番景象。

  被维埃纳男爵当做驮骡用的毛驴,它普遍在250斤上下,换算为罗马磅便是300磅左右。以罗斯骑兵粗犷的屠驴手段,一头驴割掉100罗马磅的驴肉就已经不错。

  五百多人怎么着

  也得一人一天一磅肉,有的战士吃得更多,于是一天屠八头驴才能满足罗斯骑兵巨大的胃口,缴获的毛驴将在几天之内吃完。

  大家孤军深入四面八方全都是危险,抓住机会当然要大快朵颐!

  菲斯克与布洛迪已经商量好了,缴获的马匹全部控制,毛驴则一头不留。

  驴子就是耐力惊人,但试图骑兵突破就不能奢望。毛驴也不是不能骑,只是它仅仅能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罢了。

  菲斯克有意将缴获额毛驴屠尽,战士们在吃肉问题也是挑三拣四,粗糙马肉不吃,细腻的驴肉大快朵颐。兄弟们扒了驴皮,就地用篝火灰烬涂抹蹭蹭,算是初步的鞣革,本来能吃的内脏下水直接扔到马斯河里。

  驴骨头可要留下,譬如驴腿骨,用手斧砸断之再放在火上烤,这就是字面意义的析骸而爨了。骨髓中的油脂甚至都燃起来,取出烧黑的驴骨灭火,待其凉了些,撒上一点盐后,战士就能无比痛快地吮吸骨髓,那滋味妙不可言。

  菲斯克、布洛迪与阿洛维斯,三人凑在旷野的篝火边。

  星光月光照得堰塞湖波光粼粼,不远处的凡尔登城漆黑一片,微风带着细弱的哨子,仔细听仿佛夹杂着女人的哭泣。

  就仿佛凡尔登城正陷入绝望。

  与之相对的是城外村庄的欢愉,罗斯骑兵控制此地已经有两天,停下来的大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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